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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制的建议

2006-10-22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2726
案 号 20060026
案 由 关于加快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制的建议
提出人 民进中山市委会
详 细 内 容
    “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宏伟目标。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光荣而艰巨。中山农村要脱贫致富,就要依靠科学来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
    随着“三农”推进,“三农”也在发展变化。但是人类对农业和生态的依赖是必然的。因此,在中山工业化不断深入,人口不断增长同时,如何在有限土地资源上提高产出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经深入的调查研究,就如何加快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制的课题,提出如下情况反映和建议:
    一、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
    自建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取得了令人欣慰的好成绩。中山的农业机械从无到有,农业机械队伍从小到大,机械化综合水平不断提高,目前中山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名列全省排头兵。她的发展过程有如下特点:
    1、历史悠久。据记载:1948年,中山市(原香山县)已拥有农业机械。1954年开始农业机械化建设,沙朗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国营农机站。从此,农业机械逐渐被中山人民认识了解并扎根广大农村。
    2、政府重视,从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大。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的作用日益凸显,市政府为了农业机械长远发展先后在1991年到2001年间共发红头文件6份,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步伐,政府下发了2002年104号文,为农机化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基础好,发展快。经过50多年发展,特别近15年大力发展,到2004年底,中山市已拥有农业机械60万千瓦动力,劳均3千瓦(农机现代化标准为4千瓦);农机械化达每公顷15.3千瓦动力(标准为13.5千瓦);机械耕整率达99.1%(全省水平70%);机械收割率80%(全省16%);水产增氧率达90%。
    4、变化大。总的变化是从传统农机代人忙向新时代的致富工具转变。新时期,中国面临人口与资源挑战,如何在有限的人均农业资源上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创造财富是新时期农民面临新挑战。现代的农业机械的应用就是提高效率的最好工具。具体变化归纳为几点:一是农业机械内涵发生巨大变化。80年代前,“以粮为纲”方针统领下,农业机械相对单一。开放后,农村多种经营带来农业机械百花齐放,有本省也有外省,有国内的,也有进口的,种类多、品种齐迎合不同需求。二是购买主体发生变化。农村改革开放前,农机械购买主要靠集体。之后,购买主体主要是个体生产组织者。三是从单一向多元化、多领域发展。从以往单一耕田机械发展到现在水产机械、园林机械、畜牧机械、水利机械和水果蔬菜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设施等等。四是从单体向成套机械发展。五是从粗放机械向精细化效益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农业机械在中山农业经济的主要作用
    从农业机械进入中山农业生产以来,特别农村开放改革后,农业经济多种经营,农业机械越来越多,更加凸显农业机械化带来的好处,对现代“三农”起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农业机械化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农业机械的投入,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单产,提高了产品质量,减少生产损耗,降低生产成本,农民收入增加,生活不断改善,从温饱走向小康富裕。例如:使用收割机,每亩水稻比用人工收割多收20公斤稻谷,费用降低40—50元。全市年22万亩水稻可创利1800万元以上,又能实现稻秆回田沃土计划。又如水产深层增氧机械和技术的使用,大大地提高单位面积的放养密度,产量也提高30%以上。
    2、农业机械化为农村稳定提供了经济条件。农业机械使用,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农村稳定得以保证。
    3、农业机械化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提供条件。农业机械大量使用,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为城镇建设和繁荣立下汉马功劳,也为农村“三化”进程打下基础。
    4、农业机械化为农产品质量提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条件。农业机械化进程带来了集约化生产,出现了大耕家或产业化经营的公司加农户生产模式。发展趋向必然淘汰单一小农户经济。集约生产方式便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样,统一规范的农业生产管理对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会带来事半功倍。
    三、中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及社会化服务上存在问题
    农业机械化在中山市农业生产的作用之大,覆盖面之广,对三农工作稳步发展乃至中山和谐社会建设意义深远。如何加强中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工作,关乎中山市农业机械化长远发展和农村和谐。我们调研中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有:
    1、管理职能错位。农业机械被纳入公安部门管理的19年间,农用运输拖拉机陷于无人管,隐患大。农业部门虽有人员但无机构无职能,管理无从落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明确了农业机械管理职能权属,今年7月省发文要求各地在8月10日前完成公安与农业部门间关于农业机械管理业务交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未完成移交工作。
    2、农业机械管理机构不完整。2001年机构改革前,市设农机局39个编制,下设农机监理所、农机学校、农机研究所和农机推广站,改革后,在农业局仅设农机化办编制5人,农机监理所挂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无场所无设施,名存实亡。镇区一级农机站也撤并到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安全无专人管理。
    3、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处在过度时期还未跟得上。农业机械的销售、维修保养等社会化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目前,中山市没有一家正规的农业机械检测维修机构,农业机械零配件经营单位也寥寥无几,这种局面与中山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极不相称。
办 法
    四、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说,建立一系列农业机械监督机制逼在眉睫,以便切实监管农业机械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山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主要解决下列问题:
    ⑴完善农业机械监管机构。建议尽快在农业局下设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属行政执法型事业单位,10人编制。镇区分别在东、南、西、北、中建五个区域中心农机站,分管辖区农机安全,形成上下机构人员齐备的管理体系。
    ⑵尽快纠正职能错位。在农业机械监管机构完备后,尽快完成公安与农业两部门间关于农机安全监管手续交接,使长期职能错位归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⑶促进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中山市农机拥有量较大,然而农机维修、零配件销售网点,相关技术人员严重缺失。造成农民农机维修难,农机带病工作,导致农机效率底,提前报废,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因此,政府应尽快研究出台扶持政策,促进农机技术人员培训,服务网点建设,农机新产品研究开发推广使用等,为中山农业长远发展,为和谐中山社会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
    2、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做好农业发展规划。
    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经济的巨大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们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差距较大,也说明我们的发展空间很大。要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规划,目标向着规模化、产业化农业迈进,使农业机械得以涵盖大农业,实现中山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最重要举措是将农业用地纳入科学规划,引入先进耕种模式、科学管理、配套、节能、高效、安全的农业机械设备、设施,为农田保护,建设“两适宜”生态中山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3、将农业机械制造纳入中山装备制造整体规划。
    ⑴农业机械制造前景无限。首先中国是农业大国,发展农业需要大量农业机械。其次,中国农业机械化水平低,发展空间大。其三,中山农业机械基础较好。中山使用和制造农业机械的历史较长。其四,中山具有装备制造基地和条件。
    ⑵农机制造是装备制造业的补充。农业机械制造虽然说是冷门,但前景很好。
    ⑶中山有农机制造优势。我们中山曾拥有农机厂,在技术人员,生产经验方面有优势。我们更是农机拥有量大市,为农机试验提供合适场所。

 

答 复

 

民进中山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中山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问题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有效解放农村劳动力,减轻劳动强度,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由之路。我市一贯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推广种类逐年增多,农业机械在我市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凸显。尤其是近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广东省《农机议案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山农业实际,我市认真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的意见》(中府〔2002〕104号)和《中山市贯彻省<农机议案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紧紧围绕中山农业发展的战略调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坚定不移地按照“先进适用,节能增效,安全环保”的发展方针,科学统筹规划全市农、林、牧、副、渔、农产品加工各个领域的机械化发展。
    从2003年至2010年,市财政预算每年按照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5%左右安排农机化资金;镇区配套的农机化资金要达到镇农业投入总额的3%左右。从2003年至2005年,市财政共下拨农机专项建设资金1865万元,在水稻生产上发展了拖拉机、机耕船、高速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植保机械等机种;在水产养殖方面,发展了增氧机、深层增氧系统、投料机、鱼塘清淤机等机种;在蔬菜花卉种植方面,发展了园艺机械、植保机械、微耕机械、喷灌、滴灌机械设施、温室、大棚等设施和清洗消毒机械等机种;水果生产上,发展了香蕉低压微喷灌系统、索道运输系统、机动电动喷药机械、移动式喷淋机械等设施;在农产加工方面,发展了冷冻保鲜机械、水产家禽品加工生产线等等。此外,还发展了各种农排、农灌机械设施,全市农业机械种类不断增多,覆盖范围不断增大,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市农业机械的总动力为59.4万千瓦,劳均拥有农机动力3千瓦以上,每公顷农用面积高达15.3千瓦,仅近两年来,农机动力就新增了7万千瓦。2005年,我市被省农业厅推荐为广东省农机化工作先进典型,作为省唯一代表到全国去参评。
    根据《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的意见》以及《中山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10年,我市农机化发展将达到如下目标:全市农业劳力人均拥有农机动力4千瓦;每公顷农用面积拥有农机动力13.5千瓦以上;水稻机耕机整率达90%以上;水稻机收机割率达85%以上;工厂化及设施育秧率达80%;水稻机械插植率达80%;鱼塘机械增氧率达95%;鱼塘的机械清淤率达80%;鱼塘饵料机械化投放率达50%;大宗农副产品的加工率达70%。
    二、关于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机制问题
    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需要,是做好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初,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该项工作,会上陈根楷市长指示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力争今年内将解决好农机监理所的组建问题。目前,市编委、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农机监理所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和场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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