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磊建议:增加业委会成员中年轻人比例,提高办事效率
近两年,蓝波湾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多年“争斗”,君悦豪庭业主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的“角力”等,让诸多业主对业委会这个民间组织的现状感到担忧。 “除了一些大楼盘有成熟的业委会,大部分镇区、城乡结合部小区的业委会都还不成熟。”黄磊说,大部分业委会成员都是很多闲置在家或退休的老人,年龄最大的甚至有80多岁。“我们调研的西区某一小区的业委会中,9名业委会成员中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有5个。”黄磊说。 黄磊还指出,业委会在维护业主权利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容易导致维权途径不畅。“最大的问题就是方法不当。”黄磊调研的另外一个镇区的小区,因为该小区与隔壁小区在道路划分的问题上发生了矛盾,一些业委会的老年人没有采用法律途径,而是带着很多人到相关部门前拉横幅。其实这件事原本可以通过顺畅的途径维权,但拉横幅就直接将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也拉长了处理问题的时间。 “不是缺乏热情,而是这样的热情能持续多久。”黄磊引用去年业委会维权的几个案例分析认为,在业委会维权的过程中,由于业委会成员采用的方式不妥、方法不当、效率不高,最终导致业主们的诉求石沉大海。久而久之,业主们怨声载道。尴尬的是,业委会成员是热心为业主服务,而且是免费服务。 “比如打官司,没钱怎么打?不可能每次都向业主征集,这个太难,而且工作量巨大。靠热情和免费服务,这样的业委会肯定走不远。”黄磊提出。 黄磊认为,业委会开展工作除人员到位外,还必须解决适当的经费。主管部门应明确将小区属于业主所有的营业用房出租收入与物业维修基金的增值部分,按适当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管理经费,以确保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开支,真正发挥业委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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