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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定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

2014-06-11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浏览 700
    本报讯  在30份申请中,最终7个社会组织被认定为我市首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分别为青志协、慈善总会、文联、清风自游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总商会和共同长大公益服务中心等7个社会组织。昨日,记者从认定工作会议上获悉,这些社会组织将分别获得20万元的扶持资金。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出席会议。
    “评上了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意味着你‘江湖大佬’的地位被认可,那么你不仅要自己武功高强,还要帮助‘小弟’们建功立业。”青志协秘书长李博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解释升格为 “枢纽型”后,社会组织自身角色的变化。
    在7个获评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中,清风自游人公益服务中心是唯一的民间组织,去年1月份正式注册为民办非企业,从一个社会组织中孵化出了十多个创业项目。“我们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发展相应领域的社会组织。”清风自游人董事长李坤岳介绍说,由清风自游人管理的中山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B 区,已经有专门以汽车文化带动公益项目的中山车友会,以影像记录公益事件的影视工作室、拯救边缘青年的“扬声工作室”。
    此外,还有6家社会组织纳入枢纽型组织培育计划,分别获得5万元的资金扶持。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丁勇介绍,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记者吴娟通讯员林杰雄李培胜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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