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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取把中山建设成为“粤港澳联合创新区”的建议

2010-12-25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2620
案 号104020
案 由关于争取把中山建设成为“粤港澳联合创新区”的建议
提出人叶裕华,彭增华,肖伟
详 细 内 容
  2009年12月15日,世界最长跨海大桥工程——珠港澳大桥开工仪式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湾举行,标志着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正式动工。
  珠港澳大桥东接香港特别行政区,西接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国家调整网规划中珠江三角洲在区环线的组成部分和跨越伶仃洋海域的关键性工程,将形成连接珠海东西两岸新的公路运输通道。对于完善国家和粤港澳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和调整公路网络、密切珠海西岸地区与香港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促进珠江两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持港澳地区的持续繁荣稳定,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同样,珠港澳大桥建设对中山的未来发展定位具有深远影响。《珠港澳大桥对中山市城市发展的影响研究》(最终成果)的相关研究表明,港珠澳大桥对中山未来区域定位、空间结构的积极影响非常显著。考量珠港澳大桥对中山区域定位、产业发展、空间格局等功能作用,目前中山正是争取在我市东南部镇区建立一个珠江口西岸的粤港澳联合创新区的好时机。中山市完全市有可能成为粤港澳合作的又一个示范区。在港珠澳大桥未来建设的6年时间内,如何争取把中山建设成为“粤港澳联合创新区”,对中山市今后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曾经提及在珠江口东岸创建粤港澳合作区域的构想。但是,目前珠江口西岸经济增长态势良好,同样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珠港澳大桥的建设,使得中山市区位优势凸现,成为联接粤西的重要枢纽。中山市拥有舒适的居住条件,便利的交通,更加经济的生活成本和良好的工业基础。如开发区的临河工业园,南朗旅游的新旧资源(水上温泉、孙中山故居)、三乡镇的制造业(宝元鞋业、古玩家具等)、坦洲镇的房地产业等,完全有条件争取成为“粤港澳联合创新区”,目前正值好时机,新的发展思路规划应早日编制并向上级申报立项。
办 法
  1.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申报在我市南部镇区(尤其是南朗镇依山傍海,更适合开展科技、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合作)划定一个面积为100至200平方公里的区域,参照“横琴模式”,粤港澳共同探索新的联合经营模式、走联合开发之路。
  2.通过建设“粤港澳联合创新区”、 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创新中心等,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努力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粤港澳金融创新区的试验。
  3. 加强与港澳产学研合作,发挥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吸引国际高端创新人才,推动科研、标准化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三同步,促进粤港澳三地创新资源的共享。
  4.以CEPA的实施为契机,推动中山联合创新区与港、澳的经贸合作从以制造业为主,逐步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变。重点在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科技、教育和中介服务等行业与港澳地区加强合作。利用港澳的资金、管理优势,推动该市以运输、分销、包装、仓储、配送等为主体的物流业和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旅游业加快发展, 以更好的承接港澳的经济辐射。
  
答 复
叶裕华等委员:
  您们提出关于争取把中山建设成为“粤港澳联合创新区”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市外经贸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成立了办理工作小组,局主要领导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及人员认真深入地研读领会提案的要旨和精髓,并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同时积极与发改、科技、旅游、经贸等部门沟通,经综合各部门意见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提案紧紧抓住粤港澳合作新形势,以敏锐独到的眼光把握中山未来与港澳合作的机遇,颇具前瞻性地谋划了我市与港澳合作的宏伟蓝图,提出的意见措施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现实指导意义,我们将贯彻落实到经济建设实践中去。
  《珠江三角洲地区规划发展纲要》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港澳更紧密合作的决定》,都提出了“建立联合创新区”的构想,但着眼点在于建立区域联合创新体系,而不是指象出口加工区那样,从地域上划出一个固定的范围。因此提案中提到的“在我市南部镇区划定一个面积为100到200平方公里的区域,参照横琴模式,粤港澳共同探索新的联合经营模式、走联合开发之路”,与《纲要》和《决定》所提的“建立联合创新区”在概念内涵上有所差异,而且由于中山与港澳并不接壤,客观条件也限制了难以参照横琴模式操作。但其中关于加强我市与港澳合作的思路和措施,如扩大与港澳的科技合作,引进港澳服务业等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市把握《纲要》和《决定》实施的良机,积极借助港澳优势,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构筑对外开放开放新格局。今后在加强与粤港澳科技合作方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 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港澳科技创新机制
  近年来国家、省市都十分重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立自主创新区域合作体系。我市与港澳科技合作方面基础较好,在电子信息产业、医药产业、新光源等领域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研究。我市的部分港资企业,如:火炬区“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三角镇的“达进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小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已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这种民间自发的、分散的科技研发活动为下一步推动中港澳科技创新深度合作打下良好基础。提案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建立与港澳的联合创新机制十分具有前瞻性,尤其是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健全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制度等,对我市进一步开展与港澳科技合作具有启发和指导意义。
  二、进一步提升我市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
  一是整合科技力量,明确合作定位,结合产业优势找准切入点,建立我市与港澳科技项目合作的有效机制。短期内可在新能源、先进制造、新光源、健康医药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发展中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技术问题,依托龙头企业选择若干关联度高、技术密集的环节,作为科技合作的突破目标,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实现产业技术升级。二是加强与港澳大学、科研机构、工程开发中心等研发资源的对接,创新合作方式,以共建创新平台、联合项目攻关为纽带,培育创新项目和创新人才队伍。搭建三地资源共享的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引进港澳中介发展机构,形成良好的科技成果转让平台。三是大力推动多层次的合作交流。促进三地民间、基层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港澳科技资源政策研究,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挖掘各领域的合作潜力,同时通过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的建设吸引创新团队、创新人才。
  三、加大力度,促进与港澳的经贸全方位合作交流
  我市与港澳的经济贸易交流合作十分密切,提案提出要以CEPA的实施为契机,推动中山与港澳的经贸合作从以制造业为主,逐步向制造业和服务业并重转变。这个提法十分符合我市与港澳合作的未来方向。今后,我市要大力引进港澳金融、物流、会展、法律、会计、中介服务业等生产服务业,利用其与国际接轨的理念和运作模式,进一步为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重点要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如学习、借鉴香港相关行业协会的运作模式,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粤港澳三地互相参与对方举办或共同举办的专业展会和综合展会,支持联合办展和差异化办展,联合举办会展宣传活动,互换或共同编制会展业资讯,宣传推介大珠江三角洲国际会展品牌,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外经贸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专此函复。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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