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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协商民主制度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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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浏览 81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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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复杂化、扩大化的形势下,如何引导群众以理性有序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解决利益冲突,协调缓和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了具体部署,将对我市协商民主建设探索起到推动作用。 专家解读:协商民主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决定》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认为,《决定》强调协商民主,就是要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互为补充,通过协商民主把多种不同意见表达出来让大家讨论,“有时真理在少数人的手里,通过协商,或许能让少数人的意见变成多数人的认识,体现出更加广泛的民意性质。” 民盟中山市委会副主委、电子科大中山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赵晷湘认为,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共十八大才开始提出,现在《决定》对协商民主制度具体规范化,更具有可操作性,这是一大进步。以往的协商民主多数是社会中高阶层的协商,基层民主建设不够,而基层民主是最难开展的民主。《决定》不回避这个难题,把它作为具体的民主政治表达形式部署下来,很有必要性。 中山实践:协商民主建设从上向下不断探索 如今,在中山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员工与老板面对面坐在谈判桌前协商薪酬,已经不是稀奇事,因为工资集体协商在不少企业开始制度化。今年3月,本报记者曾对不同镇区、行业的十几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调查采访并发现,由于近两年来“用工荒”问题愈演愈烈,中山许多企业已主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如今,那些企业近况如何呢?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杨胜明告诉记者,该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经向纵深推进。“如今员工们已经不是单纯地要求加工资了,而是主动把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捆绑在一起,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日资企业中山富拉司特工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刘秀刚对记者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员工们感到自己获得了更大的尊严,工作积极性更高,主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该公司从8月份以来订单数量和效益明显增长。 与此同时,在基层社区,异地务工人员也可以担任村 (居)委会特别委员,参与村(居)委会的社会管理。从2012年开始,中山市试点聘任异地务工人员为村(居)委会特别委员,至今全市已经有32%的村(居)聘任特别委员,总数达252人。去年6月至今年5月,全市各村(居)特别委员参与矛盾调解890件。 我市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推行,得益于协商民主制度的向下传导。近年来,中山积极探索协商民主有效形式,从政府分管领导督办提案,变为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提案,使提案办理出更大成效。特别是自1990年以来,我市每年均举行一次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至今年已是第24次,成为我市发挥人民政协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平台。 赵晷湘来中山工作之后,几乎每年都参加了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参加民盟的各种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活动,也多次感受过民主党派的提案建议转化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举措之后的喜悦。“中山的协商民主建设做得不错,在全省甚至在全国都可能排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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