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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的建议

2010-12-25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3399
案 号 104023
案 由 关于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的建议
提出人 刘静
详 细 内 容
  2009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第十四条提出: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此举对于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提供了基本保障。
  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但目前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不高。主要原因是由于班主任工作责任重、难度大、任务重、待遇低,绝大多数教师都不愿做班主任。这样一来,班主任这样一个重要的岗位,除了需要评职称的教师是自愿做的外,其他的班主任岗位就需要硬性摊派了,这难免就会有一些不具备班主任条件的教师在班主任队伍中, 从而导致学校的班级管理、德育工作质量低效。
  现在,不少地区和学校为了让更多优秀的教师进入班主任队伍,大幅度地提高班主任的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但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山,这一举措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有相当一部分优秀教师,尤其是一些原来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而现已处于中年的教师,他们不愿意再做班主任,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待遇低,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工作量太大,要在满工作量的条件下再去完成繁重的班主任工作,感觉身体实在吃不消。
  目前,中山市一些市直属学校已开始按《规定》的要求计量班主任的工作,但更多的学校并没有任何改变。相信作为高度重视教育,且经济发达的中山要落实“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规定,应该只是时间问题,但希望这个步子迈得快些。使班主任岗位能成为广大教师人人热爱、争相竞聘的岗位,让最优秀的教师进入班主任队伍,从而全面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
 
方  法
 
    1.如果条件允许,可尽快增加各校教师编制,全面落实“班主任工作量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规定。
    2.如果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可小步子推进:
     (1)按年龄计量:30—40岁的班主任教师可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3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40岁以上的班主任教师可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2)按职称计量:中级职称的教师可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3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高级职称的班主任教师可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对于一些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且精力充沛的教师,在满工作量后再任班主任的,工作量超出部分按超课时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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