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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3-11-01  来源:民进中山市委会  【收藏本文】 浏览 10672
 
 
 
 
浅论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游美琴
 
2013年8月
 
 
 
摘要: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一直影响着世界上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始终对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是个多宗教国家,现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它们己经成为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影响着社会文化建设。因此引导宗教以自己特有的优势,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趋利避害,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妥善处理宗教的消极作用,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整体的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宗教本质和社会文化功能的理论分析,结合当前宗教的现实作用,深入阐析了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宗教    文化建设   积极作用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 , 历史上诸多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神学家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宗教信仰进行了不同的剖析。就宗教信仰本身而言,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心理安慰和文化传播等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和司法逐步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但是道德培养、心理安慰和文化传播的功能还继续存在,它们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起着一定积极的作用。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和社会群组是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对周围世界的态度和人们在特定情境中的一种特殊情感,根植于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之上的使人们从困扰 (罪过、无知等) 的漩涡中解脱出来进而在更高层次上对其进行合理化的一种有效手段等,在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一、宗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意义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广大信教群众同样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要促进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交融,使各界人士都可以参与相关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致善和审美的领域相互吸纳,携手共进。
  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落实,宗教开始逐渐回归于文化的本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了健康发展。宗教文化中的诚信忠孝、乐善好施、慈悲济世、平等友爱、团结互促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一致性;宗教文化中 “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是我国各宗教教义的重要内容,孝道文化已经成为规范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需要大力传承和发扬;宗教道德所倡导的和平、仁爱、公正、谦让、宽容、理性、不偷盗、不邪淫、不贪财、不妄语,乐于兼容、善于互补,弃恶从善,待人以诚等内容,可以起到遏制社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因此加强宗教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下,弘扬中国宗教优良传统,爱国爱教,服务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指出:开展宗教文化研究,加强宗教文化建设,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宗教更好地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适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宗教的社会文化功能的理论探讨
 
  1宗教的本质
  宗教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的本质是人类社会生活存在的反映,这种反映将“人间力量”以“超人间的力量”即神灵的形式表现出来。宗教是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讨,是一种朴素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内容上带有现实性和理想性,形式上带有幻想的印记。从宗教的起源来看,宗教起源于人类思维的存在,人类的理性一直被一些问题所困扰:如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为何会有生老病死?人与客观现实的关系究竟怎样?因为找不到这些问题的圆满答案,人类便陷入了生存的焦虑之中。〔1〕并且人在有限的生命中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也是有限的。面对无限的世界,人的有限性便成为产生生存焦虑的基础。当人们不能理解自己种种的经历体验,当人们产生无意识的恐惧与需要,当人们试图支配自然或控制社会却难以如愿时,宗教便应运而生,因为“全能的上帝形象,与弱小无力的人类相对照,其基础是我们对自己力量的压抑以及将这些力量向神灵的归属。”“从某种意义来说,宗教是一种对理想的完美境界的探求,它提供一种乌托邦的幻想。”〔2〕宗教,就其最真实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对生活的严峻而不屈的探索。在探索中求得心理慰籍,达到心理平衡。
  宗教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宗教信条,即有关事物如何的信念;二是礼仪,即仪式和典礼,是教徒表达宗教情感的象征方式;三是教规,即宗教对于行为的要求,它告诫教徒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谈做什么。信条涉及认识功能,礼仪涉及情感反应,教规则涉及意念冲动。与生存的焦虑相联系,信条提供生活的意义,给人指点迷津;礼仪给人以情感上的慰籍,使人体验到生命的安宁与价值;而教规则告诉人们可资遵循的行为准则,使人们为自己行为的正确而欣慰、心安,并坚持之;同时为行为不端而自我谴责和悔恨,以便正之。
  2、宗教的文化解读
  宗教作为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神通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恩格斯认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
  宗教是一种精神现象,一种了解、把握世界的方式,是一种形态极为独特的文化历史现象,宗教与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密切的内在统一性,宗教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包含着哲学、道德、文学、法律、政治、教育、民俗等文化形式。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宗教与文化最初是同时形成的,人类最早的思想是借助宗教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在原始文化中最早出现的就是原始宗教,可以说,原始宗教是人类文化的起始标志,在人类的初始阶段,人们对周围的世界开始关注,逐步生发出一种对生与死的祈求、渴望、恐怖、敬畏等交织在一块的原始情结,人类的这种终极需要是宗教与文化产生的共同源泉,原始宗教与哲学最初是融为一体的,宗教是远古人类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它是哲学的雏形,为哲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马克思说:“哲学最初在意识的宗教形式中形成,从而一方面它消灭宗教本身,另一方面从它的积极内容说来,它自己还只在这个理想化的、化为思想的宗教领域内活动,有了原始宗教对世界的虚幻解释才孕育出哲学对世界的理性认识”。人类宗教以其特有的神奇和虚幻而激发了人类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如从原始文化到近现代文化,都有宗教相伴随,在许多方面两者是重叠的,宗教因其文化性而斑斓多彩,根深蒂固,文化因其宗教性而扑朔迷离,气象万千,人类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的逐步提高,促使宗教与文化表面分离,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领域,但二者之间仍然相互渗透相互激荡。
  宗教作为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只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同宗教是不同文化传统的体现,不同文化背景的反映,宗教依赖文化得以延续、发展,宗教在本质上是不同民族精神文化的象征性、神话性和寓意性表示,它不能脱离民族文化的内容,另一方面,宗教又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渗透到文化的各种形式中。纵观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不但那些直接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哲学、文学、绘画等无不打上宗教的印痕,就那些作为各个时代上层建筑核心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规范等也深受宗教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宗教的思想。比如,在伊斯兰世界,许多法律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就直接取之伊斯兰教戒律和禁忌。因此,在人类文化中,到处都可找到宗教深邃而神奇的痕迹,不懂得宗教也就无从深刻地了解人类文化"。
  3、宗教的社会文化功能分析
  (1)心理调适功能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心理的稳定与平衡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假如大多数人心理失衡,彼此之间充满怨恨,或者对社会持有一种不信任乃至仇恨的态度,每个人内心都焦躁不安,疑虑重重,或者充满莫可名状的恐惧感,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面临许多困难。然而在快速发展和高度竞争的现代社会,在充满危机和不确定性的世界,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和失败等不幸的事情,因而产生苦恼、失望、恐惧等消极情绪,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对自身造成伤害,甚至导致攻击社会的行为,危害他人,严重的势必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进而引起社会系统的紊乱。而宗教主张忍耐和顺从,教人鄙弃物质欲望,追求精神的满足和来世的幸福,这有助于增加人们对不幸的心理承受能力,消除人们的痛苦和恐惧,平衡人的心理,稳定人的情绪,使人们在心理、生理、精神和行为达到和谐的状态。例如,每个人都会对死亡产生恐惧,但是,当信徒们想到人之生死乃是神意的安排,死亡只是肉体生命的结束,人的灵魂将会到极乐世界或天堂,在那里永享幸福,没有痛苦时,他就能心情坦然地面对死亡,当一个人在社会实践与社会生活中不能实现各种人生需要时,就会感到自己是处于一种被剥夺的地位,在心理上会由此而产生一种相对剥夺的不平衡的心理现象,从而引发了心灵上的痛苦,这时往往会到宗教的神圣领域中去寻找一个“避风港”,求得心灵的安抚和精神的支持,以便消解心灵的痛苦。各种宗教正是通过对世俗价值的贬抑和对神圣价值的推崇,来缓解、摆脱人们对世俗功名利禄的执着,从而达到心理调节。宗教还通过忏悔方式给于已有罪过的人留下了一条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后路,使他们消除沉重的负罪感,把心态调节到正常状态。宗教的心理调节也会引起生理上的良好调节作用,现代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一个经常受到精神折磨、心情苦闷的人,其生理上的免疫功能会下降,甚至会下降50%。这样的人得病率高,寿命短,死亡率当然也高;与此相反,一个心情愉快、心胸开阔的人,其生理上的免疫功能就会随之提高,从而有益于身体健康,甚至本来身体有病的人,也会由于虔诚地笃信神明而消除病痛。因此,我们说正是人性中内在的宗教精神和对神明崇敬的情感构成了宗教心理调节功能深刻的内在基础,并因而使宗教所具有的调节功能得以发挥作用。
  (2)道德培育功能
  各种宗教都非常强调伦理道德建设,其宗教信仰、宗教习俗、宗教禁忌等无一不被赋予伦理道德的内涵,许多宗教伦理道德是将世俗道德主张以宗教信仰的形式再现出来并制度化、神圣化,宗教崇道德以信仰,对信教者提出了严格自律、自我控制的道德要求,培养信教者仁慈敦厚、诚实守信、行善止恶、和睦友爱的道德品质。宗教道德内容丰富,层次不一,既有调整人与神之间关系的伦理道德,也有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行为、道德要求。
  (3)文化传播功能
  宗教文化是宗教思想的文化表现,是文化和宗教相互渗透的社会意识。它以其虚幻、颠倒的形式反映着世界,把人间的力量幻想为上帝、神道、精灵等等超人间力量的实体而加以信仰和崇拜,并以这种信仰和崇拜支配生活方式,规范行为。在浩如烟海的宗教典籍中,宗教文化丰富了传统历史文化宝库。智慧深邃的宗教哲学,影响着民族文化基本精神,深刻完备的宗教伦理,强化了某些道德规范的功能,异彩纷呈的宗教艺术,装点了多姿多彩的艺术殿堂,风景秀丽的宗教胜地,积淀为旅游文化的重要资源,内涵丰富的宗教礼仪,演变为民族风情的习俗文化。文化传统不仅是过去文化经验的传承,它也是现实生活的解释与定位。尽管神话、宗教世界是一个幻想的世界,但是,与其说这个世界是宗教信仰者自己创造的,不如说是他从文化传统中获得的,是文化传播的结果。
  在经济与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宗教并没有消亡,其原因在于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生活有着科学与物质财富无法替代的特殊文化传播功能。我们要正确地审视宗教文化的各种功能,吸收宗教文化的合理成分,特别是宗教伦理价值对社会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分析
 
  1、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思想道德建设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集中体现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基本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又分为理想建设和道德建设两个方面.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政治立场和人生观,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表现.理想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道德,是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包括个人与集体,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内容。
  (2)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分析
  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精神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重新挖掘、提炼、筛选,在服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一是部分宗教优良道德传统已经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求相通、相容。宗教在其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将世俗社会的公共道德规范吸取、凝结在宗教道德中,使这些公共道德得以流传和弘扬。比如,道教要求信徒行善积德,乐于施人,去恶从善,任劳任怨;佛教主张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普度众生;基督教强调爱人如己,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伪证陷害人,不可贪图别人财物;伊斯兰教也主张孝敬父母,亲爱邻里,诚实公正,买卖公平,团结互助,乐善好施,谦虚谨慎,反对傲慢、赌一博、谎言、欺诈等。这些宗教道德规范是各个社会都普遍公认的社会公德,与党中央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道德规范要求具有很大的相通性和互补性。
  二是部分宗教道德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赋予了新的意义。由于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些消极影响,当前,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损害了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损害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经过转化以后,有功于匡正社会秩序,肃清社会不良风气。佛教把“贪”列为“三毒”(即/贪、镇、痴)之首。道家主张“少私寡欲,知足常乐”。反对见利忘义,人欲横流。伊斯兰教主张公平交易,诚实待人,反对放高利贷;基督教强调勤劳节俭,平等民主,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这些道德规范在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的物质利益,强化全社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平竞争的道德行为均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宗教道德所具有的神圣性,也会对其它公民产生敬畏影响,因此宗教也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确立产生了补充作用。
  2、宗教在社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消极作用分析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宗教也一定程度地存在消极作用。如:宗教所传播的传统观念和知识大部分是陈旧和消极的,与现代文明对知识和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的要求格格不入,极度地阪依宗教,笃信神灵,把神灵作为消灾避难的支柱,往往使人们逐步丧失与外界抗衡的斗志和勇气,对于现实生活中的贫困和落后则听天由命,寄托于“来世”,而不是穷则思变,改变现状。宗教要求教民谙熟经文,遵循教义,其目的在于教导人们烙守传统,维持传统以保存文化的稳定性,因而具有一种自我封闭性,对外来文化持排斥的态度,缺乏文化创新,这就很难吸收其它文化的精华以及接受包括现代教育体制在内的现代化,往往使信教群众形成保守、封闭,缺乏创新精神,安于现状的民族心理。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有其相对独立性,不会因为宗教徒、宗教界政治立场的转变而转变,但依然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世界观。作为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旧的意识形态,各种宗教的基木教义,如基督教的“神创世界”、“原罪”、“天堂地狱”、“末日审判”,佛教的“轮回报应”、“来世幸福”等并没有随着社会的根本变革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些宗教思想,影响着宗教徒,使他们经常从神学的角度、以是否信仰本宗教来观察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来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宗教神学思想不仅束缚了宗教徒,还对社会上一些不信教群众产生影响,特别是一些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痛苦而又无法摆脱,又对宗教缺乏科学认识的人,其中包括不少青少年甚至部分基层党政干部,妨碍他们顺利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主义道德,削弱他们参加社会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积极性,继续起着麻醉人民精神的消极作用”。此外在对外交往上,主要还存在“渗透”与“反渗透”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佛道教人士乱收徒、乱传戒、乱建庙宇等混乱现象。
 
  四、发挥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都有促进社会文化先进理念、道德规范和传统,对社会先进文化建设具有推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佛教讲的是“和合众缘”,对自身,有“六和敬”的规约,对众生有平等思想,对社会有与乐拔苦的慈悲精神;道教讲“齐同慈爱、和光同尘”,提倡贵生,敬重生命,关爱自然,主张天人和谐;伊斯兰教有对人友善宽容,当行则行,行止有度的“中道”思想;基督宗教具有爱上帝,同时要“爱人如己”的基本精神,等等宗教思想、理念和精神的精髓部分都在为社会文化建设起着不可忽视的推进作用。同时,宗教界对传统宗教文化的研究,对宗教典籍的整理和研究,对宗教哲学、伦理学、文学、艺术等优秀成分的弘扬,对旅游文化的促进,也有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但宗教在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还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如在救灾、扶贫、照顾鳃寡孤独、参与医疗、卫生、基础教育事业、挽救失足者等方面还可以探索更多的途径,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议:
  1、注重宗教文化导向。在传统社会,宗教承担着整合社会价值的重任,这种凝聚大众人心,规范群体行为功能,正是文化的引领作用。在当代社会,要使宗教文化担当其这种引领重任,就必须赋予宗教文化以创新进取等新的时代精神,同时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时代精神。。
  2、加强宗教文化认同。除道教外,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宗教都是外来宗教,在传入中国的过程中,主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选择、吸收、融合,逐步完善了以中国传统文化认同和归属的各宗教中国化的信仰体系。以文化认同为核心,促进不同宗教文化的融合共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融合。
  3、促进宗教文化传承。宗教文化中的诚信忠孝、乐善好施、慈悲济世、平等友爱、团结互促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和一致性。因此,我们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方向,推动宗教文化的传承。
  4、探索宗教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的多元途径,推进其在外交、教育、文化及旅游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宗教文化的对外交流,加深了世界各地的宗教了解,增进了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感情,树立 “以和为贵”的中国形象,宗教在推动国家的对外友好交往方面发挥着独特的功能。但宗教的精髓在教育、文化等领域还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有待积极探索。
  5、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文化体系。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落实,宗教开始逐渐回归于文化的本位。理清文化脉络,给予宗教文化在社会文化中的准确定位,将宗教文化精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体系相融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文化体系。遵循文化规律,促进宗教文化与世俗文化的交流融合,使各界人士都可以参与相关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致善和审美的领域相互吸纳,携手共进;构建文化载体,加强宗教场所文化设施建设。以寺观教堂精美建筑、雕塑壁画、楹联抱柱、历史遗迹陈列、故事传说整理等为载体,积极挖掘宗教场所的文化资源,凸显文化内涵,发挥宗教场所弘扬普世道德、传承历史文化的功能作用。
 
 
(作者系民进中山市委参政党理论研究会成员)
 
 
参考文献:
〔1〕    席勒:《人本主义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    乔拉德:《健康人格》,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
〔3〕    罗竹风,((宗教学概论6,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12
〔4〕    姚南强,((宗教社会学6,东华大学出版社,2004.7
〔5〕    王晓朝,5宗教学基础十五讲6,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
〔6〕    詹石窗,盖建民,5中国宗教通论6,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4
〔7〕    吴孟庆,罗伟虹,5宗教问题探索2005年文集6,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10
〔8〕    龚学增,5社会主义与宗教6,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6
〔9〕    张志刚,5宗教学是什么6,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6
 
民进市委会参政党理论研究会成员  游美琴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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