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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体育局与民进中山市委会对口联系工作制度

2010-04-16 来源:民进中山市委会  【收藏本文】 浏览 1165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是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调整对口联系工作单位的复函》(中府办函〔2010〕7号)的调整安排,2010年起,中山市体育局与民进中山市委会结为对口联系单位,时间为三年。
    为推进对口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2007年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市体育局与民进市委会讨论协商,特制定对口联系工作制度。
    (一)领导走访制度
    1.形成对口联系工作共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既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需要,也是改进政府工作的需要。这是双方对口联系工作的目标所在。双方主要领导应该围绕这个目标每年不少于2次约谈或互访,加强沟通,互通情况,交换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到真诚相待,相互促进。
    2.互访交流前应设定议题,互访交流后应备案有关纪要。
    (二)会议和活动邀请制度
    1.每年召开对口联系工作会议两次
    (1)会议内容:相互通报半年或一年工作情况及工作规划,研究和探讨有关我市体育方面的重要课题
    (2)会议形式:座谈,各主持一次会议
    (3)参加人员:
    市体育局正副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
    民进市委会正副主委、市委委员及办公室负责人
    2.市体育局在组织大型体育活动、研究全市体育工作有关政策会议、全市性体育工作会议、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等,应邀请民进市委会负责人参加。
    3.民进市委会举行全体会员大会、参政议政座谈会、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等,应邀请市体育局领导出席。
    (三)意见征询制度
    1.市体育局在出台重要的体育工作政策前,可以座谈、书面征询等形式征求民进市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2.市体育局每年就廉政建设工作、行风评议工作等向民进市委会负责人通报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业务工作交流制度
    1.重大调研课题相互合作,及时沟通交流有关情况,市体育局组织专题调研、论证活动,可邀请民进市委会派员参加,也可委托民进市委会协助调研。
    2.市体育局组织体育场地、场所有关卫生安全检查活动时,可邀请民进市委会派员参加。
    (五)文件交流制度
    双方各自制定的有关政策性、普发性文件,年度计划、总结、调研报告等资料及刊物,视情况相互抄送对方。
    (六)对口联系人制度
    双方应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领导,第一把手是对口联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自指派相对分管领导为联系人。
    1.市体育局
    分管领导:曾庆文(副局长)
    联 络 员:黎和悬(人事科副主任科员)
    2.民进市委会
    分管领导:陈玉琼(副主委)
    联 络 员:叶裕华(办公室主任)
     如若有关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联系人。
 
 
 
中山市体育局      民进中山市委会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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