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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我市全民积极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建议

2012-06-20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10849
案 号111174
案 由关于引导我市全民积极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建议
提出人陈淑兰,黄磊

 

详 细 内 容

 

  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全球性汞问题文书的政府间第三轮谈判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以及52个国际组织参与其中,针对汞文书基本要素文件展开了实质性谈判。这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汞文书将在2013年制定完成,其作为国际公约与最高级别的国际法,甚至比应对气候变化的《京都议定书》的级别还高。
  我国从1996年就开始启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随着节能知识的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能享受到财政补贴,使得国内节能灯和白炽灯的产量比已经由 1996 年的 1:34 上升至2010年的1:1。白炽灯淘汰后,最直接受益的首先还是节能灯,像中山的欧普照明这样的节能灯制造商将受益较大。经过中山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的市场调查,节能灯还有10年的黄金发展时期。中山是“中国灯饰之都”,2011年1-10月份,中山市产出节能灯1884万只,同比增长49.3%。
  与节能灯产业高歌猛进相比,废弃节能灯管的末端处置却长期处于“随遇而安”的灰色地带,渐成助推汞污染蔓延的“生态杀手”。据专家测算,1只节能灯中,平均含汞0.5毫克,可污染90吨到180吨水及周围土壤。
  2011年11月23日至25日,经过3天的检查,中山市最终成功通过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检,成为全省首个通过国家现场复检的地级市。复检组此行向中山提出的五点建议中的一点是:要下大力气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可见,尽快规范并加强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已迫在眉睫。在开发节能灯的同时,同步建立废弃灯管回收集中处理机制,以为子孙后代留下净土的使命感,以对民族未来生存发展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作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中山市应带头走“绿色的照明之路”。

 

办 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特别是节能灯用户宣传废弃灯管的高危污染力。很多市民仅知道,使用节能灯可以节能节电,而对节能灯的弊端,却少有人知道。节能灯灯管中含有重金属汞,一旦灯管破损,汞外露,会对环境和室内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体造成损害。目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就已经将节能灯的回收列入其中。首先,应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博)、报纸等媒体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适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区设立宣传橱窗,并举行有关的讲座。其次,通过学校教育,对广大学生和家长进行相关教育、提醒,让大家都谨记参与回收人人有责。最后,要求生产厂商在灯管包装盒上,印上“参与回收、防止污染、造福后代”的醒目字样。让全社会认识到废弃节能灯管的高危害性,养成不乱丢弃废旧节能灯管的习惯。
  (二)由市政府出台《关于“全民积极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意见及办法》,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并由财政局拨出专项治理基金,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个废弃节能灯管处理系统。同时鼓励和支持废弃节能灯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再利用技术。
  (三)走销售体系回收和民间回收两大平行回收的渠道。凡销售节能灯的店铺、居民小区、商场、超市、学校等地方广泛设置回收箱,方便收集,并促使市民逐步养成回收废旧节能灯的习惯。
  (四)由市志愿者协会发出倡议,成立民间环保组织,发动志愿者走上街头、走到社区、走到村里,动员群众参与回收。
  (五)建立国家或地方政府补贴的废弃节能灯管以旧换新制度,生产商委托经销商代收废弃灯管,用户将废弃灯管交给经销商,可在购买新灯管时,得到国家给予的1—2元的价格返现。这样有助于提高用户上交废弃灯管的积极性。
  通过同步回收,及时化解汞污染风险。发展要建立在不牺牲环境为代价基础上,生产是人类构建幸福和美家园的共同事业。这是人类面向未来的立身底线,不容突破。这也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
  

 

答 复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中环函[2012] 68号
  
       对中山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1174号的答复
  
陈淑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引导我市全民积极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反映的节能灯管回收的确是我市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就废弃节能灯管回收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实行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制度
  废弃节能灯管对水和土壤污染危害很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市环保局目前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节能灯管、废电池)实行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理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时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存在于生活垃圾中的废弃节能灯管,收集、运输应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二、坚持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市住建局在垃圾分类收集方面建树颇多。一是从2002年11月开始对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到现时形成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中心城区各主要道路都安装了分类垃圾箱(见图)和给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垃圾收集屋、点设置废旧电池和光管等收集箱,专门进行废旧电池和光管等有毒有害物回收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工作。同时,在水库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造了1座有毒有害垃圾暂存仓库,作为城区垃圾转运站有毒有害垃圾的盛装容器。各垃圾转运站的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光管及电池)积存一定数量时,运输到城区垃圾场的有毒有害存储仓库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上门收集转运处理。二是通过持续的垃圾分类和宣传工作,市民对垃圾分类和废旧电池的危害等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能自觉把废旧电池和光管分类投放到分类箱中。
  市住建局已启动中心城区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升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生活废物(包括废灯管、废电池)的回收体系,引导全市人民积极参与生活废物(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回收,已解决废灯管、废电池回收利用的问题。
  三、研究制定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政策措施
  一是研究制订引导和支持市民积极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管的政策措施,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并适当给予鼓励和支持。二是由团市委组织市志愿者开展民间回收的渠道,重点形成店铺、小区、商场、学校等全社会回收的机制,全民养成回收废弃节能灯的习惯,并由市志愿者协会发出倡议,成立民间环保组织,发动志愿者走上街头、走到社区、走到村里,动员群众参与回收。鼓励、结合店铺、商场等商业单位参与回收废弃节能灯。三是以广播、电视、网络(微博)、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为主,以社区橱窗、学校讲座、生产商的灯管外包装盒印上“参与回收、防止污染、造福后代”等醒目字样等形式为辅,经常举行相关知识文化有奖竞赛及表演,营造浓厚氛围。四是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补贴的废弃节能灯以旧换新制度,生产商委托经销商代收废弃节能灯,用户将废弃灯管交给经销商,可在购买新灯管时得到国家给予适当补贴。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废弃节能灯管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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