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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2-01-03  来源:中山市建议提案在线  【收藏本文】 浏览 3061
 
 
  案 号 105030
  案 由 关于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议
  提出人:民进中山市委会
 
 
详 细 内 容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对于完善中山市社区养老服务应该有前瞻性的思考和铺陈设计,建议中山市政府重视养老支撑服务体系规划研究,支持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它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模式的有机结合,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不但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从其他方面来关心老人身心素质的发展,充实他们的生活。目前中山养老模式已经受到全国关注。据了解,中山市推出“关爱铃”、“投递员送报”等关爱老人的举措,于2010年重阳节当天在央视12套《大家看法》节目播出之后,引起全国高度关注。在中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中山市政府“十二五”期间重大民生工程之一。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社区管理模式,中山市可以尝试通过互联网、GIS技术、GPS技术和3G智能技术的服务商合作,利用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化系统作为载体来建立服务平台,可以极大地提升了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是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养老问题的可行途径。
  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真正为老人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健康、便捷的养老环境,不仅为解决我国老人养老难题提供了有利帮助,而且可以让老人自身在老年生活的更加舒心,健康。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综合了单纯的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形式,利用电子化的信息技术平台,让老人在家中就可以得到更好,更全面的照顾。相信在这套养老模式的发展下,我国的养老难题一定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更好地实现六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办 法
 
  通过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构建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运作机制。形成一个以社区老人为中心,以服务中心、居委会、企业、服务站点之间相互链接、互为支撑的立体化、全方位服务系统。
(一) 该服务平台的功能可以包括:
  1.用户利用老人手机、家庭电话、无线电话、GPS轮椅的紧急呼叫、生活服务需求功能,通过语音网、互联网、无线网、前台服务通道向服务中心提出业务需求;服务中心收到需求后,24小时内按照客户要求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服务。
  2.用户把基本资料提供给居委会;居委会负责更新用户的最新档案资料(包括基础档案和健康档案等),并向用户提供入网服务信息的纸质报名登记表;居委会收集用户对服务站点(或活动中心)的意见,力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3.用户可以直接到服务站点(或活动中心)提出服务需求;活动中心登记老人用户参与活动的次数,服务站点登记志愿者参与服务的次数,以方便每季度的奖励表彰。
  4.用户可向有关服务商企业提出购买手机或GPS轮椅的需求;企业可以根据用户对产品每项功能的满意度调查进行改进生产。
  5.服务中心根据居委会更新的用户档案,及时更新到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自动进入客户服务数据库备存,作为客户稀料永久保存。居委会根据服务中心的用户需求提示,及时安排服务人员前往服务。
  6.居委会向服务站点(或活动中心)提供资金支持,服务站点(或活动中心)可以向居委会提出资金求助的申请。
  7.企业可以为服务站点(或活动中心)提供活动需要的硬件设备;在服务站点里设服务商营销产品(如老人手机和GPS轮椅)的专柜点,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8.服务中心及时导入和更新入网服务商的信息;企业可为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开发适合用户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
  (二)参与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1.志愿者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将社区内身体好、有奉献精神、热心助人的社区成员组织起来,开展以照顾身体有病、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为内容的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
  2.政府相关的管理人员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如可以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等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吸引各商家加盟社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诸如送餐、定制服装等全方位的市场服务等等。在发展机构养老上,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形式多渠道,发挥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
  3.家庭内部成员
  “百行以孝为先”,我们应该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家庭是个人获得生活照顾的重要场所,家庭承担着照顾家庭成员的主要责任。传统的大家庭不仅给予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主要的是给予精神上的慰籍,老年人在家庭中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4.可以“以老助老”的老人团
  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建立老年人之间的互助网络,实现老年人自身的互助,有效发挥老年人余热,做到老年人自身既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又是养老服务潜在的提供者。
  (三)参与方式
  1.无偿服务(义工服务)
  这类服务主要针对孤寡“三无”老人,即无子女、 无自理能力、无生活来源。其中,特别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百岁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人群、持有特困残疾人员为重点优抚对象。政府应该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一定的资金发放,保证贫困老人全部能到生活资金补助,实行免费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全部服务。
  2.低偿服务
  对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是经济比较困难的社区孤寡老人,可以免费发放养老卡,或是购买老人手机或GPS轮椅给予一定的折扣。
  3.有偿服务
  对于有经济能力、有家庭子女照顾但又需要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老人,要通过正常的购买渠道购买社区为其提供的相应服务。
  4.社会力量协助服务
  针对特殊困难的老人,我们提倡要积极动员社会的力量,可以适当实行团购服务,促使老人团更多地受益于社区居家的养老服务。
 
答 复
 
 
中民函〔2011〕14号
 
 
民进中山市委会:
  贵委提出关于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中山市落实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工作方案》及《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的要求,我市未来将“全面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网络”。我局认为,构建这一养老服务网络的基础条件有两个,一是以紧急呼叫装置为基础的信息平台,二是提供居家养老有关服务的服务队伍。这两项工作已在推进当中。
  目前,我市已开展的紧急呼叫项目有三个:一是市慈善总会的“颐老一键通”和“慈善爱心铃”,目前正逐步向全市推开;二是小榄镇的“星海善良健康通”,该镇计划与该镇陈星海医院合作,为全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的老人免费安装呼叫装置,当老人发出紧急呼叫后,由陈星海医院派人上门提供救护;三是三角镇、南头镇、南朗镇、神湾镇、古镇镇等镇区与爱科公司合作的“关爱铃”,由当地镇政府出资为全部60或65周岁以上的老人安装关爱铃,当老人发出紧急呼叫之后,由“关爱铃”通知120或110上门提供服务。全市享受服务的老人已超过2万人。
  在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为全市2万名75周岁以上的老人安装紧急呼叫装置,并纳入了要集中力量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3月,市慈善总会已完成了1万台“慈善爱心铃”的招标工作,中标人为中山市公共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总价为600万元,包括1万台终端设备和5年的服务费用。本次安装所需经费全部由市慈善总会会员定向捐赠,使用老人完全免费。目前,石岐区、五桂山区、大涌镇、东凤镇、三乡镇已开始安装,预计近期内安装完毕。在完成首批1万台终端的安装之后,市慈善总会将立即启动第二期招标,确保年内完成2万名用户的安装任务。
(有关“颐老一键通”和“慈善爱心铃的”具体工作情况,请参见附件《关于中山市“颐老一键通”项目情况的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1、继续大力推进“慈善爱心铃”和其他品牌紧急呼叫装置的安装工作,确保年内顺利完成2万台的安装任务。对于市慈善总会尚未开始安装的镇区,我局已建议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尽快启动安装工作。紧急呼叫装置的品牌和运营公司由各镇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自行确定。同时,我局将按照提案有关建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装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指标,完善服务管理,确保此类项目的健康发展。
  2、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争取在近期内完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并开始运作,在全市各镇区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组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逐步实现全覆盖。
  3、省民政厅目前正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计划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对全省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考核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中山市落实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工作方案》及《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的有关内容,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发展。
  专此函复。
 
 
中山市民政局
201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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