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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扰民再成关心议题

2008-02-26  来源:中山商报  【收藏本文】 浏览 2995

  由宠物狗的“该禁”和“不该禁”而引发的口水战屡屡爆发。以民进中山市委会名义提交的《关于完善中山市城区犬类管理机构的建议》,则提议应成立犬防主管部门,改变公安、城市执法、卫生、农业、工商等多头管理的局面。市公安局表示将尽快制定犬类相关管理细则及《犬类准养证》、犬牌标准,同时积极与物价部门沟通,确定犬牌发放和年审收费标准,早日开展犬牌发放工作。


委员声音:
完善城区犬类管理机构
  今年,以民进中山市委会名义提交了《关于完善中山市城区犬类管理机构的建议》,撰写人彭增华委员聊起写这个提案的初衷时说,由于在农业局工作,他平常比较关注这个问题,了解到一些犬类声音扰民,老人小孩被惊吓,以及存在卫生问题等。
  “城区是禁养区,镇区也设置了限养区,如果能够令行禁止,没有狂犬病发生,不扰民,那很好;但实际情况是禁不了,城区很多人偷养,很多狗不打预防针,如果咬到人,就很麻烦。”彭增华委员不无担忧地说。  
  如何管理城区犬类?彭增华委员认为应成立犬防主管部门。“现在的犬类管理机构涉及公安、城市执法、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多部门主管常常造成责任不明确,多管就意味着不管,成立一个综合管理部门能更好地协调处理。”
  据了解,2003年制定的《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对我市犬类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对2003年出台的《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彭增华委员认为有些内容已不太合适,应及时修改。


市民声音:
狗吠扰人何时休
  东区利年阁小区的居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所在楼房的5楼有一户居民家里养了狗,晚上睡觉常被狗叫声吵醒,更有数次狗在楼梯间大小便,奇臭无比。陈先生因此认为城区应严禁养狗。
  市民吴小姐则建议实行养狗实名制,统一定制标牌,上面有狗主人的姓名、电话和联系方式,一是为方便主人找寻走失的狗,另一方面也对那些被狗咬伤的人有个保障。同时,吴小姐认为应实行高价狗牌,提高养狗的门槛,限制养狗的数量。
  市民周先生则认为杀狗是没必要的,但是合理规范的养狗制度必须建立,期待着政策早点出台。


公安局答复:
制定犬类相关管理细则 
  市公安局治安科有关人员昨日向记者介绍,市公安局将按照《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尽快制定犬类相关管理细则及《犬类准养证》、犬牌标准,同时积极与物价部门沟通,确定犬牌发放和年审收费标准,早日开展犬牌发放工作,同时加强与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等工作,加大对违章养犬和不文明养犬的打击力度。
  昨日在会议现场,记者采访了黄静委员。“犬类扰民、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市民讨论的热点问题。我对公安局的回复还是比较满意的,犬类管理涉及多部门,工作难做,管理要及时跟上。”


黄静委员:
去年就提出相关提案
  2007年两会,市政协委员黄静当时提交了《关于遏制我市养狗之风的建议》。黄静委员在提案中写道,因狗在小区内拉屎撒尿、影响卫生、乱咬乱叫吓孩子、影响居民休息等原因引发的纠纷不断,黄静委员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严厉遏制养狗之风,制定相关宠物饲养的管理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捕捉流浪狗的行动;有关部门定期对家庭宠物狗、看家狗等进行检疫;同时大力宣传,让广大市民都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监督。
  据悉,2007年5月市公安局在答复中称,按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为犬类禁养区,除几类特殊人群和单位可以养犬外,普通居民不准养犬。各镇区除镇区中心部位其他为非禁养区,居民可以养犬。因种种原因,我市至今未发放《犬类准养证》和犬牌。目前禁养区内居民所养犬只均为非法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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